導熱油爐出口處的導熱油溫度不得超過導熱油高使用溫度(一般低于30℃--40℃)。
導熱油必須脫水后方可使用。不同的導熱油不宜混合使用,需要混合使用時,混用前應由導熱油生產(chǎn)單位提供混用條件和要求。
使用中的導熱油每年應對其殘?zhí)?、酸值、粘度、閃點進行一次分析,當有兩項分析不合格或導熱油分解成份的含量超過10%時,應更換導熱油或對導熱油進行再生。
膨脹器內的導熱油的溫度不應超過70℃。
嚴禁在導熱油中有人混放水、酸、堿及其它雜質。
導熱油進出口壓力差減小時,應拆卸過濾器進行進行清洗。
導熱油的技術資料(包括:技術性能指標、出廠合格證、每年的分析、再生、混用、更換等記錄)應存檔備查。
導熱油的使用、儲存應注意防火安全,應有效的防火和滅火措施。
《導熱油爐使用管理制度》發(fā)布于2018年11月7日